第一章: 總則
第一條: 本會名稱「世界武術書畫家聯會」,World Martial Artists and Painters Union (簡寫為: WMAAPU) ,以下稱為本會。
第二條: 本會宗旨是一個非政治、非宗教、非牟利的團體,以遵守國家及香港法律愛國愛港,弘揚中華武術及書畫的民間互助團體。
第三條: 目標以本會為中心香港的優勢,深化與世界各地的交流,把中國武術及書畫藝術發揚光大。
第二章: 委員會
第四條: 招攬香港及世界各地,愛好武術或書畫藝術者,能承認本會章程的人士,填具申請表,並經本會執行委員會通過,即成為本會會員。
第五條: 自願加入本會的來自香港及世界各地,武術或書畫的團體,經本會執行委員通過,均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。
第六條: 本會團體會員一次性入會費$250元,每年年費$250元,個人入會費$100元,年費$100元不設終身年費會籍的續期由執行委員會決定。
第七條: 本會委員可要求退會,可以書面致函 本會主席,並在執行委員會備案經批准後即可退會並即時生效,如本會執位有違反本會章程或損害本會利益或聲譽者,經本會執行委員會,會議審查確實,情報主席批准後可即開除會籍,已交會費既不退還。
第三章: 本會的架構
第八條: 本會第二屆執行委員會是第一屆執委會協商產生。
第九條: 本會執行委員會每一任期為三年。
第十條: 本會內所有職銜和職務均為無償聘請。
第十一條 : 本會每年召開一次會員大會,由主席匯報工作報告。執行委員須於會員大會舉行十日前,致函各會員有關大會舉行時間及日期
第十二條: 執行委員會每三個月開例會一次,如超過半數以上,到會的委員通過的各決議,均視為法定有效決議。
第十三條: 本會的經費來源為會員的會費。
第十四條: 本會將定期舉培訓班,武術交流,書畫 展覽等以推廣中華文化活動。
第四章: 執行委員會的職務
第十五條: 聘請榮譽會長、名譽會長、永遠榮譽會長、永遠名譽會長。
第十六條: 聘請榮譽顧問、名譽顧問、海外顧問、顧問。
第十七條: 招收世界各地團體會員、國內團體會員、中外及香港個人會員。
第十八條: 聘請賢才義工、處理委員會內的事務及其分工項目。
第十九條: 制定訓練武術及書畫推廣政策等活動,促進本會的發展弘揚四海。
第五章資產及財務
第二十條本會財務支出需由執行委員會審批,一切經費必須用於本會會務及活動,會務的所有收益全部撥歸本會之用,並交由決策組監管。
第二十一條: 本會可成立基金會,基金由社會人士資助捐助所得,基金會由社會賢達,德高望重人士監督,立根據本會的宗旨及方針,用以資助捐助有需要及對武術界或書畫界有所貢獻的人士,獨立運作。
第六章: 解散
第二十二條: 本會作出解散,須由執行委員會開會討論決定,並須表決通過成員不會分攤任何利潤及資產,剩餘資產將捐予慈善團體。
世界武術書畫家聯會
2020年修訂